第24章 白胜学字,一字十五贯!(3/4)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上?”

“这...”

“来吧,我教你认几个字,顺手的事。以后你跟在行走江湖,结交者多有权贵士林,不认识字可不行。”

“不敢拖哥哥的后腿,这字,我学!”

...

白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这样的闲汉,居然也有读书写字的一天。

他从小混迹市井,没有正当营生,靠赌博和卖酒维持生计,自是交不起束脩,上不起学堂。

原著中,他唱过一首“赤日炎炎似火烧”的歌,但那是吴用教他的,不是他自己写的。

但他多少有些优点,不然也混不出“白日鼠”的江湖诨号。

比起无名无号的泼皮,他白胜还是要强上几分的。

他会钻营,会察言观色,拥有小人物的生存智慧。

更能在智取生辰纲时,扮演好卖酒人的角色,证明他的心理素质也比普通人要强。

所以才能在梁山上混来一把交椅。

和晁老四不同,白胜并不笨,脑子十分灵活。

所以。

当宋渊认真教他认字,又有十倍教学速度加持。

白胜的学字速度居然很快。

刚开始学认字时,白胜还有些痛苦。

他习惯了用花言巧语和三脚猫的功夫来解决问题,突然让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写字,他浑身都不自在。

但渐渐地,他学会了一个又一个字,开始获得成就感,变得沉浸其中。

才半堂课的功夫,他就学会了四五十个字,整个学堂除了晁小牛,就属他学习速度最快。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浮现于白胜心头。

这就是读书么...

好像...

也不是很难。

那。

凭什么。

那些读书拽文的人,可以踢我打我,骂我踩我?

可以一口唾沫吐到我脸上,却还让我给他赔罪?

往事历历在目。

白胜却学得越发认真。

带着一股知识改变命运的觉悟。

孩童们极少珍惜宝贵的学习时光。

但成年人经历过世道艰辛、社会毒打,会更懂得机遇的可贵。

今日既有提高学识的机会,白胜不打算错过。

学童们都散学回家了,白胜还在低头写字,忘乎所以。

虽然写得歪歪扭扭,但他乐在其中,生出了一种自己成了读书人的错觉和自豪。

直到宋渊拍拍他肩膀,白胜才惊觉,太阳都快落山了。

“明天还有正事办,今日且住在庄里,早些随我吃酒,早些休息,下次再学写字。”宋渊道。

“下次?日后我还能跟着哥哥学字吗?哥哥不嫌我蠢笨吗?”白胜紧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