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夜不归宿,他的那些和小姐发生关系的场所都在娱乐场所,而且时间都控制得很短,绝不超过两小时。
案发当晚,他在家。
他是和妻子,岳父岳母住在一起的,他的妻子和岳父岳母可以作证1999年3月20日晚上,刘永刚应酬完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11点,之后就洗漱上床睡觉,到第二天早上7点,起床吃早餐去上班,他的妻子和岳父岳母,再到后来的单位同事都可以作证。
所以,刘永刚没有杀害赵桂芬和抛尸到康乐村的时间,也没有对被害人进行剃头,折磨的场所。
还有一个排除刘永刚是直接凶手的信息,夏明说道,那就是刘永刚承认了自己和赵桂芬的婚外情,也承认了案发前曾与她有过激烈争吵,还承认了赵桂芬最后所背的那个红色的包是他送的。